关于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面试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安排
(一)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不是随到随审,请务必在规定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前准时到达资格审查地点。
(二)审查地点
邹城市护驾山小学报告厅(考生须从学校东南门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导航地址:邹城市护驾山小学东南门)。
(三)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审查。
2、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3、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zcrsjtp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521287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放弃声明+姓名+报考岗位”。
二、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按如下顺序分别进行排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3)《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2月21日之前);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此前已就业现在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最后一次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7)学历查询证明。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9)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须同时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0)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须同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11)以研究生报考,岗位要求本科须为所列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前置学历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12)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岗位,须同时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人力资源、组织)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13)近期1寸免冠标准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1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必要文具。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相关说明
1、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因取消资格或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中达到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7日上午12:0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务必保持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更换的,请及时联系变更。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0537-5212876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