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简章》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集中审查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地点: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梁山县公明大道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临),可乘坐3路公交车至妇幼保健中心站下车到达。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需提交材料
拟进入面试人员按要求带齐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并按顺序排好一次性提交;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1.《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内容由本人填写完整;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个人学信档案https://www.chsi.com.cn);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6.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7.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与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8.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9.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请提供有发展党员权限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1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打印成绩合格截图(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并在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现场提供)。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截图(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打印)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8年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12.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或包装袋封面注明报考职位、姓名;
13.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递补
递补审查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后,该职位面试人员仍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不再递补。
递补通知将以电话联系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畅通。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需按规定时间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四、有关说明
1.面试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审查。如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发送拍摄的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1)清晰照片至邮箱lskszx2021@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2.考生要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审核部门联系。
3.未尽事宜按简章执行。
考试咨询电话:13355130910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537-7367896(县征兵办)、0537-7618015(县退役局)
教体系统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37-7368759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