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市直教育系统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切实提升我市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和水平,更好服务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一)招聘数量
13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2021-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博士研究生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199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及单位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6:00(以邮箱收到信件时间为准)。
报名限报1个岗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向用人单位发送邮件后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信息,用人单位邮箱、电话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单位初审时间:2023年8月18日11:00-8月23日16:00
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8月24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济宁市直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②二代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
⑤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谈、面试
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试讲时间、思考时间、答辩时间)。试讲顺序抽签确定。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本场面试结束,统一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市教育局决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此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济宁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37-2163396
济宁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