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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3:19:53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发展需要,制定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及范围
 
  (一)引进计划
 
  2名(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
 
  202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19日以后出生)、30周岁(1992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3日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填写《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jnjtrsk@ji.shandong.cn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接到引才单位反馈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8月25日  9:00—18:00  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8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2021-2022年择业期内毕业生、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大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8月19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5)免冠1寸证件照3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面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工作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分别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整个引才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考生的考察贯穿引才活动始终,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有关引才事项信息将通过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引才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面试不指定面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