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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1-09 23:38:17

  2021年11月09日讯: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原名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于1986年开始筹建,1990年正式营业,是聊城市唯一一家优抚医疗全额事业单位,现隶属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着全市在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优抚精神病人的医疗、急救、康复、轮养、巡诊等任务,同时为周边群众提供便捷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占地50余亩,建筑面积3.7万余平方米,拥有7000平方米现代化、多功能门诊大楼,两栋1万平方米病房大楼、4100平方米优抚病房大楼,近600平方米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在花园路开设了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的西院区,成立了“聊城市退役军人医养中心”,在湖西军干路开设了军休所分院。医院现开放床位570张、职工577人。设有34个临床医技科室,23个病房护理单元,拥有口腔科、精神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临床护理六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拥有北京、上海两个“名医工作室”,“静脉曲张”“头痛病”两个市级专病诊疗中心,成立了聊城首家“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MMC),拥有独具特色的康复保健中心、盆底康复及宫颈病变中心、介入中心、儿童保健及早期发展中心,是聊城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糖尿病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学会外周血管疾病诊疗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学会头痛病诊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医院配备了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美国原装进口GE1.5T磁共振成像系统、山东省首台美国GEVolusonE10彩色多功能B超、美国GE64排128层多功能螺旋CT、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等大型医疗设备600余台(件)。

  医院成立30年,现已发展成集优抚、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科室齐全、设备先进、独具特色,在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的地市级优抚医院中名列前茅,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山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三八红旗集体”“聊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聊城市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能够满足优抚病人及社会群众身心健康需求的优秀人才队伍,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或委培单位、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4日-2021年11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简章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1)提供《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版;

  (2)《诚信承诺书》(附件3),《诚信承诺书》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捺手印扫描版;

  (3)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版;

  (4)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以上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人事科邮箱(hpyyrsk4005@163.com),要求将以上所有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填写与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的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初审工作

  报名期间,医院安排专人负责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求职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应聘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会发送至个人电子邮箱。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个人电子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每人每科4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初审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计划岗位。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www.lcgjhpyy.com)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不同专业,考察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与确认范围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与确认的时间及地点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医院负责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资格审查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急需紧缺岗位按1:2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及岗位对应比例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

  1.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资格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提供考试通过成绩单)、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须出具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4.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缺一不可。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为维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阶段。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www.lcgjhpyy.com)官网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4.总成绩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www.lcgjhpyy.com)官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医德医风、廉洁行医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在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我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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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