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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博士4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2-06-15 10:30:35

2022年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博士简章

 

根据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备案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九)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待遇

1、提供不低于100㎡周转房,室内装修、家具、家电等安置费不低于20万。住宿期间水、电、暖及物业等费用自理。终止服务合同后,房屋收回。

2、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3、解决配偶及子女随迁,并按政策有关规定安置配偶工作及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4、办理备案制手续,按副高级职称执行工资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下载《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后发送到报名邮箱(lceyzp@163.com),并电话联系医院人事科0635-2342221。报名后,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及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六、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直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查阅档案。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其他

引进公告由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0635-2342221。

附件1: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

附件2:博士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