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学位。
(五)应聘人员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本人提交报名信息前取得。
(六)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不能应聘的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csyzkb@163.com)进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要按“报名表+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所有材料需转换成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专业+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635-2114100)。
3.报名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2022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蓝色背景);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个人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的科研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证书、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发表的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11)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医院组织专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收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医院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如信息资料填写、报送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的博士,根据考察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进入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考察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工作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需做心理测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高层次人才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考出本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高层次人才聘用后,根据学科专业和学术水平,除按规定发放的工资待遇外,另外提供引进费100万元,科研经费20-40万元,租房补贴1500元/月(共补2年)。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面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2114100
监 督 电 话:0635-2113401
附件1:2022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