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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6:50:28
  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办法(试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设置及选聘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共设置2个岗位,共计选聘4人。选聘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所属事业单位聊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加挂聊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牌子)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聊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聊城市市直及县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聊城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取得编制的方式须为公务员招录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高尚,作风优良,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
 
  2.符合好干部标准,适应能力强,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9日后出生);取得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9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天。
 
  6.落实“凡进必考”制度,2007年1月之后,需通过统一招录(招聘)考试的途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5)与市应急局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干部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在统一时间内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2日12:00
 
  报名网址: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cyjglj/index.html#/index(该网址仅在报名期间有效)
 
  考生填写《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审查意见。
 
  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盖章PDF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PDF版);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扫描PDF版)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PDF版);
 
  5.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PDF版)。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报名表同版。
 
  7.《诚信承诺书》(扫描PDF版)。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实行档案审核关口前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对推荐报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存在信息存疑、造假等影响使用问题的,一律不予推荐。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整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2日12:00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重点考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内容。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参加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聊城市应急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表》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3:1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人岗匹配程度,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面试考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察时,通过发布考察预告,到人选所在单位实地考察,查阅人选干部人事档案等途径,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档案涂改造假、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和体检结束后,由考察小组整理汇总相关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八)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聊城人事考试网、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九)办理手续。对于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聘用人选,设置试用期,试用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无不良反映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并相关情况报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四、有关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选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选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一)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开选聘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635-8287712
 
  (二)聊城市人社局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635-218116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