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技术熟练,能够严格遵守县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制度规定;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反应敏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不嗜烟酒;
3、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实际安全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持证相应车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7日后出生),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的;
(3)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或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
(4)受过治安拘留处罚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7)信奉邪教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9)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持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至9月9日。
报名地点:县城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人社局一楼103室
报名电话:0539-5211478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在通知技能测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报考人员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为上机考试和路考两部分。上机考试主要考察相应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路考按照汽车驾驶员职业测试标准,主要测试驾驶技术和处理应急状况的能力。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驾驶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50%(上机考试和路考各占2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所缺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兰陵县富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再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
四、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参照兰陵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全县增资情况适时增资。
本简章由兰陵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电话:兰陵县检察院:0539--3012888。
附件:2022年兰陵县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报名表.doc
兰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