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砖埠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部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人员派遣到沂南县砖埠镇人民政府工作。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数量:4人;
2.招聘岗位:综合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除外)。以上岗位必须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用工方式:由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千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人员招聘并派遣使用。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实地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沂南县南外环与花山路交汇处沂南双创科技园五楼)。联系电话:0539-5259387/0539-5259320 。
4.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
5.资格审查。由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占比70%;面试过程同步进行计算机基本能力测试,占比30%;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若综合成绩一致,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七、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山东千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
八、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月实发工资为2200元,工龄每年增加15元,单位缴纳五险。本简章由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聘用后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4.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佩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温,主动出示山东电子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将在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公布。
咨询电话:0539-5259387
监督电话:0539-3621001
沂南县砖埠镇人民政府
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