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市卫健委《临沂市2023年度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及相关要求,为做好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临沂市人民医院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硕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人员、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其他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形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度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4名,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和我院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填写《临沂市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并于2023年5月18日24:00前发送至rsk8216151@163.com电子邮箱,我院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初步筛选并及时联系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自本年度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简章发布以来已报名的,无需重复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审核时间:2023年5月22日(周一)8:00--12:00;14:00--17:00(博士研究生不需提供材料,不需现场审核,医院将安排专人与博士研究生联系)
审核地点:临沂市人民医院北城院区(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卧虎山路交汇处北侧)2号楼5楼学术报告厅
审核材料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需应聘人员提交本人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报名表(手签名)(附件3)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材料
5、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及毕业论文(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考生提供,并加盖公章)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规培证要求的岗位提供,应届生提供规培单位开具的证明)
7、执业医师资格证
8、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次报考考生若原为临沂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辞职批复文件。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对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试、综合考察后录用。
2、对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计划于6月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将另行通知,此次未开考或未招满的岗位,将择时再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2)专业技能考核。医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专业技能考核。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看学生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重点了解有无违纪、违法情况。
(六)办理录用手续
医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经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市卫健委,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办理人事录用手续。
(七)考务咨询
考试咨询电话:15725972106;0539-8070619
临沂市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