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东区高学历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河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4名高学历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河东区高学历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2届、2021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8月7日9:00—8月1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7日9:00—8月13日16:00,每人报名考务费4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录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edo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8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8月7日11:00—8月12日16:00
报名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引进岗位,原则上取消引进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岗位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6倍时,取消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博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
(四)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等将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edong.gov.cn/)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2023年河东区高学历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023年河东区高学历青年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二代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面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如取消笔试,则以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职位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博士研究生直接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edong.gov.cn/)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串通作弊顶替体检或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以及因放弃应聘资格或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edo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edong.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9-8391083
专业咨询电话:0539-21097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