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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临沂沂水县招聘乡村医生2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02 13:49:40
  2023年沂水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乡村医生资源,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更好的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临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卫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乡村医生工作岗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辖区内岗位安排、工作安排,并能长期驻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发〔2014〕11号)中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报名条件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证书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和中专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止不足两年的;
 
  3.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当事责任人;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沂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一楼东首,长安中路67号)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沂水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贴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同时再提交同底版照片4张,办理笔试、面试用),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持《沂水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沂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证书的一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面试
 
  1.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证书的笔试免试,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2.考试内容为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再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
 
  4.笔试、面试免考务费。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选岗原则:按照执业证书情况和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先是由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结束后,再由无执业证书者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2.新聘乡村医生待遇按照沂水县乡村医生工资福利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缴纳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1.整个招考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应聘人员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如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的,根据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2268171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