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沂第二十四中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临沂第二十四中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引进10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临沂第二十四中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优秀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1届、2022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临沂第二十四中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3.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23年8月20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考察时提供)。
5.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20日9:00—8月22日16:00。
(2)报名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报考者携带二代身份证、《2023年临沂第二十四中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3.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对考察体检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规定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5.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
1.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86336
监督举报电话:0539-8387166
本公告由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