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沂南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现就沂南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和计划
沂南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人员18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可参加报名。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勤恳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好;
3.作风务实,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口碑;
4.按规定程序进入事业人员队伍,档案履历清晰,无重大存疑问题;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以干部档案中组织审核认定的为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9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批同意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被开除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8.按照有关规定,在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以2023年9月20日为截止日期;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调动等5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9月20日24:00。
报名电子邮箱:ynxrsjsyk@ly.shandong.cn报名人员认真阅读选聘简章,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2023年沂南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2023年沂南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相关部门盖章的扫描版,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须为JPG或PDF格式)、本人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报名信息汇总表,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压缩包文件、附件表格和其它报名材料均以“姓名+具体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如“张三+报名表(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等)”。报名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参加选聘人员在邮箱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对参加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岗位只进行一次。
(二)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yinan.gov.cn)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yinan.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yinan.gov.cn)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
1、对违反选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选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及时查看报名邮箱,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邮箱:ynxrsjsyk@ly.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9-3257869
监督电话:0539-3221575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