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9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委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
全市计划面向优秀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19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9月底前发布公告,10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任职满两届;各县区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④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⑤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⑥任职期间所在村或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⑦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⑧各县区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各县区根据工作实际,灵活采取笔试和面试,述职和答辩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