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4年度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复审阶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应聘人员可登录成绩查询平台(http://score.oumakspt.com/tyzpwb/scorenew/qscoreinit.htm?jsessionid=e9b20b39128d2d55&kkny=1c0d21b56764640c)查询考试成绩。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面试人选
分招聘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前通过市南区政务网公布。
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主动弃权的,招聘单位将终止其招聘程序。因终止招聘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6日(周二),上午8:30-11:3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老年活动中心(青岛市市南区宁国路13号)。
五、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有效期内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024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习期间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材料,以及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出具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未如期取得,取消应聘资格(承诺模板见附件2)。
(四)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未如期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五)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出具本人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未如期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六)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干部管理权限在组织人事部门的,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出具。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本人在资格复审环节作出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承诺后(模板见附件2),可在考察时提供,未能如期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无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无业状态承诺书(见附件3)。
(八)应聘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岗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十)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以及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名称和研究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生专业证明(见附件4),以及本人学习期间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材料,证明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十一)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在规定资格复审时间内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及时关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公布的面试有关安排,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和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及递补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32-5198957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