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及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及高层次人才27名(详见附件1《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医疗机构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考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应在2024年11月15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s://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5日11:00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汇总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单位+报名岗位+姓名+电话”。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3)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有医院等级要求的,还需提交带有评审通过时间的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应聘人员需对门诊业务、手术技能、引领带教、新技术开展、临床科研及承担科研课题等情况进行现场答辩,由考官对专业水平测试现场打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成绩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s://www.xihaian.gov.cn/)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s://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s://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按干部人事档案认定标准审核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2-86163824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