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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选聘优秀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06 09:53:51

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简章

 

一、单位简介

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是青岛高新区管委与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合作办学的全日制公办小学,是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在山东设立的唯一分校。学校传承和发扬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的核心理念,实现课程同步、校园活动同步、教师培训同步、行政管理同步、专家指导同步,努力建设一所高标准、示范性的区域名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青岛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2人。

二、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岗优秀普通中小学教师。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无违反师德相关规定的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地级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或地级市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之一。以上证书、荣誉称号、奖励等取得时间均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
说明:以上各条中的与学科相关证书,学科应与报考职位一致。

9.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10.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人员,不得报考。

11.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3月14日11:00。

报名邮箱:syexqdfxzp@163.com。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23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及反馈时间:2023年3月10日13:00-3月14日16:00。

选聘学校在报名期间按照本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报考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选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邮件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

五、现场资格审查

选聘学校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14:00-16:00。

地点: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青岛市高新区泰祥路7号)。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2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10)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考试

(一)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18日-19日,建议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非必要不离青。

地点: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青岛市高新区泰祥路7号)。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

同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或笔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总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考核结果、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范围。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青岛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九、纪律

公开选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1.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教育局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们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532-68012607

监督电话:8591293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第二批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