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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9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12 15:38:47
  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根据《日照市岚山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岚办发〔2021〕1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6月7日以前取得。
 
  (二)资格条件
 
  1.研究生:
 
  ①博士研究生: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硕士阶段的专业学习需与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
 
  ②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原则上与硕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
 
  2.骨干医师人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开拓创新,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学科梯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难题的能力,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②具有5年(含)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经历时间不低于半年。
 
  ③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医学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或以主编身份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及以上。
 
  3.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5年(含)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二、招聘岗位
 
  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zlanshan.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面试、聘用结果在岚山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备注名为:岗位等级+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并电话与招聘单位进行确认。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5)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执业资格证明、规培证明、职称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医院等级证明、进修相关证明、论文专著等)。
 
  工作经历年限、进修经历年限、论文专著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7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初审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有异议,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为准。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有效。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按通过资格复审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将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岗位匹配度,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示及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纳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受聘人员经认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日照市岚山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岚办发〔2021〕11号)的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具体情形见附件4。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十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考出或调出服务单位,受聘人员服务期内要求调离或辞职的,按《日照市岚山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岚办发〔2021〕11号)相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633-7706166
 
  报名邮箱:lsqyyzp@163.com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