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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日照市面向驻日照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13:28:48
  2024年度日照市面向驻日照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日照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细则》(日政发〔2014〕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日照市面向驻日照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范围
  驻日照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本公告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所属师(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当年已列入退役计划的现役军人的家属除外。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
  7.在读的非应届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并组织。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和提交材料(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代办人员需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弃权。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126房间(东港区质阳路88号人防综合楼)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日照市面向驻日照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原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随军家属证明材料:军人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1份,军人未列入当年退役计划的证明原件1份(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1份,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5天之内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和准考证领取方式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反馈。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va.rizhao.gov.cn/)公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4日 09:00—11:00
  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633—8788541(日照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633—8818603(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
  0633—8818578(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4年日照市面向驻日照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