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东港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面向基层人员定向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1.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到东港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到东港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东港区生源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东港区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2.具有5年以上东港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日照户籍(入伍时)、日照生源或入伍地为日照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两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2月23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2月23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rzdgrs/index.html#/index),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2年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查询。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2月23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报名情况。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2月23日11:00—2月2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3月15日9:00—3月2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2月27日12: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zdgrskszx@-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3663304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rzdonggang.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与报名时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2月23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7)招聘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2月23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在工作单位最低服务期为满五年,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最低服务期为满三年。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3—366339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3—3663304
附件:2022年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