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助力县域经济突破,支持企业进一步拓宽引才育才渠道,精准培养一批更加熟悉企业基层、更加契合产业需求的事业人才队伍,夯实留才用才基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需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须查验缴纳社保记录和相应工作成果证明);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数量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17:00,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xlsx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jxrsjsgk@rz.shandong.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报名时间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
专业符合多个岗位要求的,可以同时兼报多个岗位,但需明确岗位顺序。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1月2日及以前取得)、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3日内提供。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按通过资格审核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和考察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通过初审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时,应聘人员应配合考察组,协调调取、查阅个人档案,自开具调档函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法调取、查阅档案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档案基本信息涂改严重、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使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莒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如下规定管理使用:
1、聘用单位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
3、安排到莒县七大产业链企业一线岗位锻炼,服务期3年,组织关系转到产业链企业,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在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4、开展服务期间,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评聘不受单位设岗比例限制,职务安排不受影响,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据有关规定报销交通费;
5、由派出单位和服务企业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和使用以企业为主,接受有关部门单位业务指导,年度考核由服务企业出具意见,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人才的考核结果。服务期间不得调出到县内外其他事业单位;
6、服务期满,受聘人员根据个人发展意愿,自主选择工作去向。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返回到相应的事业单位;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办理事业单位解聘手续;
7、开展企业服务期间因表现不佳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形的,或者连续2次被不同服务企业“退回”的,或者出现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派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莒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发布网站:莒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
咨询电话:0633-7962716、0633-6206108
莒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