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第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进入国家一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30强。学校位于日照市烟台路北首,现占地面积1116亩,新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05亩,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120人。设有海洋技术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通用航空系、现代汽车系、电子信息工程系、会计系、商学系、人文与旅游系、创意设计系、国际教育系、开放教育系、公共教学部、思政部、体育部15个系部,开设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51个招生专业,涵盖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旅游、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4个专业大类,形成了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
为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实现“建设人民满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优质高职名校”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12个招聘岗位,共计35个招聘计划,详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与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工作经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博士研究生。分A、B、C三类。
(二)高技能人才。具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等称号,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各类别人才层次及条件如下:
四、人才待遇
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均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待遇。在择业期(毕业3年内)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月由市财政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本人或其家庭在我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20万元人才发展基金购房补贴,具体按照《日照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暂行办法》执行。未享受市人才待遇的博士,可享受学校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为三年。
具体人才引进待遇,按照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日发〔2018〕36号)和《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日职院党字〔2019〕2号)相关政策,学校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邮件标题为“人才类别+专业名称+姓名”)进行报名。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发送个人资料后,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7987021进行确认。
现场报名地址: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天润楼902室(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报名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高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
3.个人所有学段(专科及以上)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等;
5.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材料等进行审查,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四)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
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根据山东省委编办、山东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全职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日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日发〔2018〕36号)和《关于支持青年人才集聚发展的九条措施)》(日办字〔2022〕11号)等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待遇,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