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22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6日—27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因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审查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并在考察体检阶段补交相关材料原件。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度新泰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2022 年度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手工填写完整联系电话);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名);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5、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作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8月31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
6、笔试准考证(留复印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见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应提供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同时签字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交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还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
8、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辞职人员,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岗位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村官还需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具有5年及以上新泰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
10、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应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需提供《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
12、应聘面向残疾人岗位的,须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1月22日前核发)及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13、应聘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须提交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
1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需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
1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6、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要求办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40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更换联系方式的,应尽快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更改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为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对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又不出具自愿放弃声明的,实行登记备案并列入失信名单。
2、2022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39.107.139.235:9020/tyzpwb/)下载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3、资格审查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缴费采取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不收取现金。
4、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近期尽量避免离泰出省,并及时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