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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潍坊峡山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编制人员1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3-14 11:14:06
  2024年峡山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4年潍坊市峡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国(境)外留学人员需要取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3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29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29日11:00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面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人员须于面试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供笔试资格审核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fxsqgkzp@163.com中,并拨打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6-7739005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4.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笔试比例(详见附件)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所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公开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
 
  对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发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复审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面试准考证》原件。
 
  (2)《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网上验证结果。应届毕业生网上查询不到结果的,需由毕业院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
 
  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人。
 
  3.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另行公告。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wfxiashan.gov.cn)实时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关注报考岗位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739005。
 
  监督电话:0536-77307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