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岗位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符合应聘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附件3)。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20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八)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九)应聘医师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二、报名、初审及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系统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0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09:00 —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20日11:00 —7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http://www. wfshtqrmyy.com,下同),进入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20日11:00 —7月27日16:00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20日11:00 —7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2600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按照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宜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网站另行公布,具体以笔试公告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报考时暂未取得证书的2022年应届生可先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医院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3)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网站另行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人选按岗位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人选仍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向应聘人员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网站另行公布。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将通过“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网站另行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疫情防控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应聘人员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防控意识,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公布、面试、考察、体检等考试信息均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61391 0536-7259641(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监督电话:0536-7261509
电子邮箱:htyyrsk@163.com
医院地址: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2600号
邮编:261100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