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2022年招聘公告
按照我省辅警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计划招聘5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安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年龄18至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至2004年8月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安丘市公安局(青云大街625号)门口西侧。
报名所需材料:
1. 《安丘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 本人征信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
6. 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退出现役证、驾驶证、专业特长相关证明材料等)。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招聘单位可视情调整招聘职位计划。
四、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二)面试
从体能测评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丘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对招聘职位实行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对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丘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安丘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安丘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格的按照应发工资不低于27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定工资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半年实习期满后,发放层级工资。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受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原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合同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丘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名咨询电话:0536-4383982。
附件3: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安丘市公安局
安丘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