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公告
安丘市本次城乡公益性岗位共开发5910个(其中城镇岗位460个,乡村岗位5450个)。
报名条件及补贴待遇
一、城镇公益岗
(一)报名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户籍安丘市或在安丘辖区内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辖区内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不含补缴月数),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但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本辖区内城镇居民家庭中(户口或共同居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共同生活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退休人员等除外),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财产性收入的人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是指本辖区农村居民家庭中(户口或共同居住),男16至50周岁,女16至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指处于离婚、丧偶或未婚状态,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或自主登记失业之日起,处于无业状态满1年以上且在无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各级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实施征地后未实现就业人员;
9、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相关证明的高校毕业生,或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中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0、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在监狱服刑终止、刑期结束释放、或在劳改农场、劳教所、戒毒所等机构完成规定的教养活动后回归社会人员;
11、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的家庭成员;
12、脱贫享受政策户、防返贫监测对象: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待遇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乡村公益岗
(一)报名条件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等群体。
①、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②、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③、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待遇标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招聘程序
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一公告、二申请、三评议、四公示、五审批、六培训、七上岗”的“七步工作法”,对符合安置条件人员统一进行组织上岗,并实行动态管理。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从2023年3月15日起报名,额满为止。
二、资格审核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的人员,请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个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到就近社区进行报名。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的人员,请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个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相关材料证明(残疾证)等提出申请,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6208679
附件:潍坊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安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