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辖区居民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经昌邑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会计及相关专业人员3名,护理专业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工作岗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岗位安排、工作安排。
(四)具有所需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止不足两年的;
3.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当事责任人;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三楼人事科。
4.咨询电话:0536-7030111(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三楼人事科填写《2023年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请随时关注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1.《2023年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