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93年3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3月2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5名,其中,中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度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ip.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3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5日11:00—3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4年度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回避情形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6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3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一般在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信息不全的将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将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4年3月2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度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核减、取消的招聘计划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对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等方面。
笔试时间拟定为4月20日9:00-11: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5日9:00-4月20日9:3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范围。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面试相关通知。应聘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试讲占面试成绩80%、答辩占面试成绩20%),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及分析与实践能力等方面。试讲使用威海市现行教材,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提供。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须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应聘须知》和《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631-5581885。
监督电话:0631-5712380。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wip.gov.cn/。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威海市委临港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