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4年度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度我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度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5分。
二、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按照指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特殊原因不能现场资格审查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采取线上方式审查,并在体检考察阶段补交相关材料原件。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时间
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高新大厦东附楼1楼大厅会议室。
(三)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4年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之前取得)。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其中,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须按照“三支一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全日制学历证明等材料。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四、面试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面试人选未按照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递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电话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告知招聘主管部门。递补时间截止到4月19日17:00。
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631-5629211。
五、其他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并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书。
2.报名时未打印《2024年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附件:
中共威海市委高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