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威海市文登区区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4年度威海市文登区区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6日-18日(8:45—11:30,13:45—17:30)。
地点: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世纪大道84号)。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终止其招聘程序。
二、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之前取得)。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不能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的在职人员,视为弃权。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其中,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须按照“三支一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全日制学历证明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8)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截至2024年1月。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45分)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2024年4月22日17:00。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文登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deng.gov.cn/)。
四、其他
1.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按考试相关要求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3.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做好准备工作。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