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是市委领导的培养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开展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内设科社教研部、行政学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统战教研部6个教研部门,构建了以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课、以现场教学为特色的教学体系和以学术科研、咨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科研体系,有效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的职能作用。
二、招聘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用编进人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我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名。具体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品行端正,遵规守纪,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与材料要求
1.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dxzgc@wh.shandong.cn,邮件主题栏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
2.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1)《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校(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邮箱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校(院)官方网站(http://www.wh-dx.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校(院)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考试分为初试和试讲两个环节。
(一)初试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大于10人(含1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
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带入试讲环节,试讲人员名单在校(院)网站公布。
(二)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试讲成绩并列的,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校(院)网站公布。
六、考察
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校(院)网站公布。
校(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校(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校(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631-5890208
咨询电话:0631-58902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威海市委党校(威海行政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