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9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占地588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在校生1.3万余人;有二级教授4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9名。重点打造开设了水产养殖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船舶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会计、港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33个专业,建有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建有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荣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学院入选全国产教融合50强和智慧校园50强,成为山东省第一批内部质保体系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审核通过的高职院校之一、第二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被授予“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学院将根据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增减计划。具体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留学人员需取得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报名时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学院将不定期在学院网站公布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其他报名材料上传为一个PDF文件。
报名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联系邮箱:zzrsc@whovc.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使用虚假信息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
对邮箱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双方约定面试时间事宜。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院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三)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储备、技能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的岗位,评议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采取专家评议+技能测试方式的岗位,按评议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置80分的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学院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用。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为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教师岗位受聘人员需在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转聘到非教学岗位。
五、政策待遇
1.根据《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5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
2.提供三年免费的人才周转公寓;
3.享受学院其他人才引进政策,待遇面议。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7697513。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00-11:30,13:30-16: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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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