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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30 11:58:51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100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威海市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派出所驻村辅警职位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以后出生),曾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个人,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和能力,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6、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工作经历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经我省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的;(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12)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信访接访室(文登区米山路甲59号)。
 
  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包括:(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4)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5)公安机关辅助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6)退役军人还应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7)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测量身高、体重,审查合格人员准予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辅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疫情原因,现场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报名人员数量,请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区情区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计算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按职位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期间,将同步对报考人员进行吸毒检测,经检测确定为吸毒人员的,取消资格。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同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从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待遇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培训,试用考核合格的,派遣到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任职后每月应发工资36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试用期内,辅警的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1-8813575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