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网站
招聘信息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weihai.gov.cn/)、威海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whhospital.com.cn/)、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weihai.gov.cn/)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威海市妇幼保健院提交报名材料。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中所涉及的证件、材料拍照或扫描制作为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到威海市妇幼保健院邮箱(renshike5271215@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威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2、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岗位要求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专业工作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留取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留取原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人员也可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威海市光明路51号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6楼人力资源科。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临床技能操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胜任相关岗位工作的能力。考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范围人选。考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该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因工作需要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岗位,对公示后不按规定报到的人员,经医院研究,可从报考该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及考务人员均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631-5271215
附件1: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威海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