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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招聘教师2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05 09:48:12
  2024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教育部备案。学校坐落在享有“人间仙境”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山东蓬莱,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学校已开设往返学校至烟台市区每日班车专线,方便教职工家校之间往返。
 
  学校占地541亩,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35人,目前在校生4298人,已开设11个专业,今年增设7个专业,届时学校招生专业共涵盖6个专业大类,18个专业招生。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齐全,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实习、实训场所及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全面满足了师生教学、科研、实训的需要,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2个,招聘计划共计2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应于2024年9月4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各岗位审核通过专业。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00—9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
 
  填写《2024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TYS3460861@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登记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报名同时需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材料参照“资格审查”中第2项“提交材料”内容上传(材料上传要求为彩色PDF格式扫描件,所有材料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发至邮箱)。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审核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通过邮箱回信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2024年9月1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由于岗位较多,审核人员一般会在1-2天内通过邮箱向考生发送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报名截止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考生在报名成功后1-2天内登录邮箱查询初审情况,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地点: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烟台市蓬莱区小泰山西路55号)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附件4)。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提交情况说明和承诺书后,在面试后第2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和证明的,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和考生微信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学校官网和指定考生微信群内公布。初试(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划定初试成绩合格线,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从达到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和考生微信群公布。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空缺不递补。
 
  3.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四)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排序。
 
  (五)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等额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名单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要求最低服务期五年。
 
  五、其它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考生微信群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程序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录用人员,须见习期考核合格并参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后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35-3460861
 
  电子邮箱:YTYS3460861@163.com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s://jyj.yantai.gov.cn/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www.ytysgz.com/
 
  监督电话(不提供咨询):0535-2101872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