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要求的公告
根据《2022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2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7。
地点:莱阳市委党校四楼第七教室(莱阳市文化路26号)
二、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领取顺序号。根据考生到达时间,上缴《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体温检测结束后按组别领取顺序号,考生根据顺序号顺序参加资格审查。
第二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步: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缴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1排序、装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相关材料包括:
(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需提供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役退役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证明。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军队院校学历报考,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人员需提供军人服役证明,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人员需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证明;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人员需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依据和证明。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确保顺利参加资格审查,建议考生资格审查前非必要不离开烟台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按规定准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下同)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1.山东省内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烟返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山东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烟返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烟后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持有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烟后资格审查前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根据烟台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凭解除隔离通知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4.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根据烟台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凭解除隔离通知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5.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来烟返烟人员,3天内开展 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6.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凡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向莱阳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7.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有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室资格审查:
(1)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
(2)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
8.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查: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资格审查当天,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和《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5、附件6),测量体温,进入资格审查场所,未携带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场。
(四)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五)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咨询电话:0535-7966008。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