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简章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招远市人民医院、招远市中医医院两处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14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12月底之前取得。依据住培证专业报考的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取得住培证书,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两个同等对待”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日上午9:00—11月3日下午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单位通过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同步发布招聘职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填写《2022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并按以下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zyswjjzgk@yt.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例如:招远市人民医院+儿科医师+张三+139××××××××。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
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给报名人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将根据疫情情况发布具体时间,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弃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的考试、考察、签约、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
4、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工作单位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见附件3)。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诚信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等。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试内容: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根据专业要求分别命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招聘岗位超过5个的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
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包括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照中共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委人组发〔2022〕2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落实相关待遇。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招远市人民医院和招远市中医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41011(招远市人民医院)、0535-8160735(招远市中医医院)
监督电话:0535-8153517(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