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医医院(市工人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简章
滕州市中医医院(市工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目前拥有中心院区、南院区、北院区3个院区,职工总数1400余人,设有79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3个、县域中医药龙头专科2个,枣庄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建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1个、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省级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2个。
医院三年内将搬迁新院区(高铁新区),新院区占地265亩,开放床位1700张。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需求,诚聘医学人才,共同助力医院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制为全日制4年及以上)
5、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需完成规培。
6、医师岗位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七年制硕士在本硕连读期间未能报考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在被录用后两年内考取医师资格证;已进行执业注册的,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以上要求的条件、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滕州市中医医院(市工人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
三、聘用后的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备案制手续。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招聘工作,负责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等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至1月24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1月15日10:00至1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选择面试意向地点,医院根据报名人员分布情况设置面试地点,以方便应聘人员就近面试。
报名网址: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tzzyyy/index.html#/index
2、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②本科及后续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③《就业推荐表》或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⑤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
⑥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后签字上传)。
3、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审核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情况。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招聘方式:医院在市人社局、卫健局等部门监督下组成招聘工作组,成立评议委员会。招聘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答辩和专业测试的形式,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如报名人数较多,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初试,初试采用面谈或笔试的方式进行,初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选,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由滕州市中医医院(市工人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审核备案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应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医院签订聘用协议。
七、相关须知
1、本次校园招聘未完成的岗位适时将以其他形式继续招聘,请注意关注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地址:滕州市善国中路52号中心院区人事科;滕州市荆河中路292号南院区人事科。
联系电话:0632-5593118 0632-5690371
监督电话:0632-5513324
邮 箱:tzszyyygryy@126.com
医院网站: http://www.tzszyyy.com/
附件:
滕州市中医医院(市工人医院)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