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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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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实施“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持续加大青年人才招引力度,按照《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要求,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枣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度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31日前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海外留学人员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对于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或本人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承诺书。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包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市内企业、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9:00-2024年1月22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zaozhuang.gov.cn/),下载填写《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scjgrsk@zz.shandong.cn,电子邮件名称格式为“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报考单位岗位”(如: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张三+硕士研究生+***大学+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岗位1”)。邮件发送后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邮箱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度枣庄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PDF版)和电子版(WORD版);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3、全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该网的学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或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上证书要求为扫描件(PDF版)。
 
  4、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或本人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承诺书。
 
  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并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或查询邮箱。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审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嘉陵江路77号316房间)。具体审查时间根据情况另行通知。设定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审查结束后,如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审查材料如下: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全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该网的学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或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本市已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的,报名时出具原单位销编相关材料;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附件5);
 
  5、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填写《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需应聘者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6、经本人签字的《2024年度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
 
  7、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或本人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承诺书。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后返还,保留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按照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成绩相同,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10:1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形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若有超过10:1的岗位,则该岗位采用面谈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面谈主要对报考人员自我认知、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面谈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报考人员的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枣庄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在资格审查、体检以及拟聘用阶段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聘用单位与引进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
 
  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报名电话:0632-3320766;电子邮箱:scjgrsk@zz.shandong.cn
 
  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
 
  报名电话:0632-3282281;0632-3321212?,电子邮箱:scjgrsk@zz.shandong.cn
 
  附件: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