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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枣庄滕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4:15:21
  2024年度滕州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2号)
 
  按照2024年度滕州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经研究,2024年度滕州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0分。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并就做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2024年度滕州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2024年度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明姓名及报考岗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9日之前取得)。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3.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材料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需注明安置方式)。
 
  7.简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其他
 
  1.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4月15日之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附件2)并按本人手印,报市招考办公室。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4.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70元,缴费采取支付宝支付,不收取现金。
 
  咨询电话:0632-5888522
 
  附件: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