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山东 > 枣庄

报名入口

2024年山东枣庄峄城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12 10:15:18
  2024年峄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峄城区融媒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峄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报名结束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9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09:00—9月20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9月13日14:00—9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13日14:00—9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024年9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11日之前取得);(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新闻媒体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进入面试的人员,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4日14:00—9月22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9月26日18: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24年峄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实践操作时上交)。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9月2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ycqrmtzx@zz.shandong.cn,并拨打0632-781766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峄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的相关事项,以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时事政治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先实践操作后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实践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