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 普通高校,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高水平高职院校 立项建设单位。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2个校区,占地1000 余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93个,教学 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图书总量102.5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4 万余人;设有医学院、智能制造系、新能源与汽车工程系、化工 与制药系、经济与信息技术系等13个系(院);获评教育部第 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 设“一校一品”文化品牌示范基地、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最 佳品牌影响力高校等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80余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枣庄市市直事业单 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结合学校 发展实际需要,2026年公开招引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0名。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 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 质 ;
(四)具有招引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等条 件 ;
(五)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 下(199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 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 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 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 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 经签约单位同意。
二、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引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枣庄职业学院急 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至4月9日16:00
报名平台:详细平台地址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www.Sdzzvc.edu.cn)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 息资料。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 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4月8日16:00 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 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证 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 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 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 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 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绩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加试人员顺序,放弃加 试的,取消应聘资格)进行排名,等额确定各岗位参加现场资格 复审的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 的岗位,取消计划。
(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 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考察和体检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人选名单 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 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 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 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 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 2017〕 2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 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存 在问题且限期不能查清落实的,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
资 格 。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 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 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
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 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面试人 员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 、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枣庄职业学院、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 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 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 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 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 、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 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违 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 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应 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
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 一 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后”, 均包括本数(本级)。
电子邮箱:rsc8694952@163.com
联系电话:0632-8694952
枣庄职业学院官网: Www.sdzzvc.edu.cn
地址: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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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枣庄职业学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
2.2026年枣庄职业学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提醒
3.2026年枣庄职业学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佐证材料清单
枣庄职业学院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