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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引进域外中小学教师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7 10:11:22
  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关于引进域外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畅通域外在编在岗人员回流渠道,鼓励引导广大优秀教师来市中区施展才华、共谋发展,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中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教育类)引进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市中区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范围为市中区域外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枣庄市籍(是指公安户籍管理机构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为枣庄市辖区内)的教师;
 
  (二)市中区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三)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引进数量为区直普通中小学教师25名,镇街普通中小学教师15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根据报名、审核、考察和体检等实际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须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2007年以后进入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取得编制。
 
  (二)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续非全日制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专科起点),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6日后出生),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现从事一线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三)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
 
  (四)年度考核不存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五)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在市中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未经具有用人主管权限单位审核同意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
 
  3、原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原则
 
  (一)编制岗位空额原则。引进人员拟安置单位,应确保有编制岗位空缺,防止出现超编无岗进人情况。
 
  (二)对口安置原则。按拟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排到区直、镇街对口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落实,按我区现行政策执行。
 
  (三)职能相近安置原则。根据拟引进人员工作单位职能和性质,坚持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四)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不再考虑原有的行政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附件2),并取得现工作地的人社、编制、教育等部门的同意,且在《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否则,不接受报名,不予资格审查。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纪情况鉴定意见;②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③身份证(正反面);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网的网页查询截图);⑥无犯罪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⑦个人征信证明;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引进范围中(二)(三)情形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①结婚证;②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③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本人签字、按红手印,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zszjszk@zz.shandong.cn,邮件名称统一为“xx(姓名)+手机号码+岗位名称”。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24:00止。
 
  (二)资格审查。市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编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电话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确定引进安置。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结合具体情况,同一岗位审查通过人员较多时,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模拟讲课等方式,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原则上予以对口安置。
 
  (四)考察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对拟引进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考察合格者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五)手续办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结合拟引进人员的情况、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岗位和编制空缺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人员安置初步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域外中小学教师引进调配审批表》(见附件3)等相关纸质材料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示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在人员引进期间,请报名人员时刻关注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关注信息不及时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五、政策咨询
 
  未尽事宜,由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632-3320938
 
  附件:
 
 
 
 
  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