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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及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9 11:13:13

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岗位

本次山亭区人民医院计划引进14名,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计划引进3名,具体引进岗位、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七)2023年11月7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认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高校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3年11月9日为截止日期。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信函。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相关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等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对按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阶段提供。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开考比例为1:2。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11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市山亭区政府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hanting.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注册报名填写信息时,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内容上传各类证件的原件扫描件,真实准确的进行填报。

应聘人员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及证书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学历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各个学历层次)、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包括学士及以上);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5.《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须手写签字);6.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离职证明材料;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证明等。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系统于11月9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与应聘人员联系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应聘人员补充完整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报,进行再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twjj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632-8829885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引进岗位,取消引进计划。取消的引进计划将在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引进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地点: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健康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41号)

(二)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替代(提交委托书,查看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资格审查提交材料:《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及网上报名时按照公告要求上传各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6: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六、面试通知书打印

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八、考察和体检

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由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的人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引进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枣庄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享受相关人才补贴。

十、其他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引进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引进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8833707(山亭区人民医院)

0632-8912221(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

0632-8829885(山亭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632-88235040632-8829885

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