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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20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5 10:05:48

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竞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竞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告的竞聘范围为2022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接受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
 
  2.已经与淄博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免费)教育协议书》。
 
  3.定向淄博市就业。
 
  4.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2022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以及《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三、网上报名
 
  2022年7月8日前,满足竞聘范围及条件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填写《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截图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jyjrsk@zb.shandong.cn。市教育局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应聘条件进行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竞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7月14日下午2:00-5:00
 
  地点:淄博柳泉中学(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36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截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报名表》。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市教育局留存。
 
  对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岗选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并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5日上午6:00前到淄博柳泉中学(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36号)集合。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理论素养、思维及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板书设计书写等。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考生在面试室试讲和面试答题时间共10分钟,试讲、面试答题合并计时,不分先后顺序,试讲过程中须进行板书。试讲内容按照公费师范生所学专业对应的中小学任教学科确定,使用淄博市中小学现行通用教材。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每个面试室面试全部结束后,分学科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相同学科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的,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同一个学科人选中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采用当场加试答辩题的办法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面试全部结束后,分学科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并现场公布。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六、选岗
 
  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选岗,同一学段学科的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并签字确认。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机会,在选择岗位之前放弃或选择岗位之后放弃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选岗情况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选岗时,同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与选岗人员对接其他事项。选岗结束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签协议。
 
  七、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应选岗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考察方案,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道德品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将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
 
  体检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般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选岗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合格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入学时与淄博市已签订的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其入学时与淄博市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八、公示聘用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各区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有关规定处理。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当地农村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要予以明确。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入淄前须提前三天在“爱山东”App填写“入淄返淄人员自主申报”内容进行报备,原则上7月13日前入淄。须持有考前48小时和24小时内在淄博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可打印相关页面截图,须显示完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和《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健康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入校前使用“爱山东”App扫描场所码,并配合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工作人员引领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照规定路线进入面试候考室。
 
  (二)做好个人防护
 
  请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部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我市疫情防控体系。
 
  (三)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现场资格审查时,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自负。
 
  十、监督及其他
 
  2022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参加竞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3182501。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