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次)
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承接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规划、咨询、建设监理等工作,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工程测量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等资质以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业务,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荣获全国、市厅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优秀咨询奖100余项。单位现有职工70余人,各类注册师50余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1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4个岗位10人,涉及规划设计、监理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第二批次)》(附件)。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依据: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该岗位任职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服从公司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专业及应届要求。(国内“双一流”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名单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名单为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国资委规定的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25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一并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2、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职称/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3、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描招聘公告下方的在线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照页面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整个应聘过程需关注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完成报名程序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的,以最后一次报名时选定的岗位为准进行审核),可选择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方式告知。请各位应聘人员确保全程订阅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并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正常接收、回复公众号发送的面试相关信息,出现未按要求回复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报名成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布,请各位应聘人员确保全程订阅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查询;
2、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招录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不足8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成绩在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示。
4、如报名人员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否对部分或全部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届时笔试安排及规则将通过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笔试只是作为限制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指标,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体检。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学历、资历证件进行核查,对工作背景进行调查,严格审核档案。如果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将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
被录用人员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两金。
(二)工资待遇
1.执行公司统一薪酬体系,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
2.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执行协议工资制度,一岗一议。
3.试用期内发放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根据试用期表现和工作情况确定岗位,最终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准。
(三)符合淄博市“人才金政”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有关部门发放的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博士研究生4000元/月,连续发放五年;一次性8-30万元的购房补助等。
六、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确保全程订阅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能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正常接收、回复公众号发送的各种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了解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https://www.zblhrl.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四)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招聘公告由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报名入口(如关注公众号后无法报名,请二次扫码)
八、咨询入口(如有疑问请扫码反馈)
附件:2022年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第二批次).docx
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