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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09:45:49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开发了6个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我镇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

公共管理类综合岗:6个,主要在镇政府工作,具体岗位依据个人能力进行安排。

二、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应为高城镇辖区苑兴村、大邵村、樊林西村、古苑村、西关村5个行政村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围。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5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村属管区

3、报名要求: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参加报名。另外,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先在本村进行公示,报名时带公示照片和本村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为1700元)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聘用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高青县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